第(2/3)页 柳梅却是眼睛眨也不眨,直接拿出一个储物袋丢给柳柊:“所有的手机,我都要了。” “好咧。”柳柊笑眯眯。 对于给自己钱的冤大头,柳柊态度要多好有多好。 他总共制做了十个手机,打包好都递给柳梅。 柳梅身旁穿蓝色衣服的男人先一步伸手接过。 柳柊微笑,仿佛没有看到蓝衣服男人嫌弃的表情。 客户就是上帝。 有钱的客户那就是传世神。 十个手机,柳梅嫌不够,她的裙下之臣可不止十个。 柳梅遂又给了柳柊订金,要再定制十个手机。 柳柊笑呵呵地应了。 这场名人效应给柳柊带来了生意。 柳梅三人离开后,许多人围了少来,将柳柊摊子上的东西都买走了。 更有不少人向柳柊预定了手机。 柳柊这一下子赚了几十万颗灵珠。 自然,他也被人盯上了。 虽然有规定城里不准杀戮抢劫。 但人为财死、鸟为食亡。 为了银钱,有的是人会不遵守规矩。 只要他们迅速干掉抢劫对象,在城里执法者赶来前逃走就没事了。 让那些惦记让柳柊的人最高兴的是,柳柊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偏僻的房子里。 那边不但人少,还都是一些修为低下的穷鬼,不会妨碍到他们行事的。 于是,晚上的时候,那些人便“造反”了柳柊的住处。 柳柊怎么会没有发现那些人的觊觎? 不过是一些炼气期的家伙罢了。 便是筑基期,柳柊相信以自己的能力,也能够解决掉。 他在自己租赁的院子里守株待兔,抓了好几伙的“兔子”。 柳柊没有杀人,第二天叫来城里执法队的人,直接将那些人给带走了。 这一举震慑住了还有贪念而没有来得及行动的人。 他们知道柳柊不是软柿子,没有再上门。 柳柊安安静静地在院子里面待了半个月,赶制出了一批手机。 第(2/3)页